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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转发关于开展考核转聘事业编制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2-07

各单位、各部门:

为保证青年教师队伍的科学发展,激发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20211021日董事长办公会关于雇员转聘的有关决议,按照分期分类、择优转聘的原则,积极做好非事业编管理岗与专技岗人员的考核转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转聘原则

1. 德才兼备、群众公认

2. 注重实绩、突出贡献

3. 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二、考核转聘对象

高校雇员

三、考核转聘基本条件

1. 坚决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投身学校事业发展。

2. 进校工作后,坚持事业为上,尽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较好成绩,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违规违纪、消极怠工等现象。

3. 进校工作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在现岗位上至少获得1次年度考核优秀。

4. 有较好的群众关系,具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四、考核转聘申报条件

依据苏教人〔201816号文件精神,教职工申请转聘事业编制须以高校雇员身份在校工作满三年,且符合年龄要求:正高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或副高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高校雇员转聘事业编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教学科研岗,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获得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具有世界排名前200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或省社科基金以上项目。

教学科研岗中有专职辅导员等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转聘。

2. 党政管理岗,六级及以上职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入职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

3. 其他专技岗,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获得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1)入职以来获得过与岗位相符的省级以上荣誉或承担省级以上项目;

2)有兼任六级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五、考核转聘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详细填写附件1《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高校雇员转聘为事业编制人员业绩考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民主测评及单位推荐。有关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成立考核转聘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为申请转聘的教职工组织民主测评及考核推荐:初步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征求教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民主测评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师德师风、遵纪守规等方面;从德、能、勤、绩、俭、公等各方面对申报人全面考核,最终形成本单位的综合意见,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填写附件2《bat365官网登录入口高校雇员转聘事业编制人员汇总表》(若申报人有两名以上,还须进行排序),并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3. 集团审核。人事处负责审核相关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得申报。

4. 听取纪委意见。由纪委办出具申请转聘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意见。

5. 述职评审。集团成立考核转聘审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推荐意见进行审查,并实行述职评审(其中教学科研岗实行审核制)。

6. 公示。集团在人事处网站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7. 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者,终止原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转聘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1.申报考核转聘材料的所有年龄、进校时间、学历学位、任职时间、相关业绩等均截止通知发布之日。

2. 请相关单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于20211221日之前交至人事处(江浦校区明正楼406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rsk@njtech.edu.cn(主题:单位名称+雇员转聘汇总表)

3. 其他高校雇员中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事业编制教师队伍。

4. 二类科研人员、教辅人员应努力达到学校引进教师条件,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事业编制教师队伍。

联系人:潘静、唐莉莉;联系电话:5813937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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